(一)ㄈㄣ
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
合」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、「劃分」、「分離」。論語
.泰伯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文選
.劉楨.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:「逝者如流水,哀
此遂離分。」
配與、給與。左傳.莊公十年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
,必以分人。」史記.卷一○九.李將軍傳:「廣廉,
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分擔。如:「分憂解勞」。史記.卷六十五.孫子吳起
傳:「(起)與士卒分勞苦。」
辨別。論語.微子:「四體不勤,五谷不分。」呂氏春
秋.慎行傳.察傳:「是非之經,不可不分。」
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如:「分局」、「分隊」、「分
校」、「分公司」。
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如:「是非分明」。唐.杜甫.新婚
別詩:「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」
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荀子.不茍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
也。」
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如:「滿分」、「零分」。說
三分話。」
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量詞:
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
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
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
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
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
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
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獲。
」、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如:「二分之一
」、「百分之一」、「約分」。
(二)ㄈㄣˋ
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與權利的范圍。如:
「身分」、「本分」。禮記.禮運:「男有分,女有歸
。」
情誼、關系。如:「情分」、「緣分」。文選.曹植.
贈白馬王彪詩:「恩愛茍不虧,在遠分日親。」元.秦
夫.東堂老.楔子:「老夫與居士,通家往來,三十
余年,情同膠漆,分若陳、雷。」
成分。如:「糖分」、「養分」。
整體中一個單位。同「份」。如:「部分」、「我的分
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