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、處所。呂氏春秋.恃君覽.達郁:「厥之諫我也
,必於無人之所。」
恰當的位置。如:「死得其所」。易經.系辭下:「交
易而退,各得其所。」文選.諸葛亮.出師表:「必能
使行陣和睦,優劣得所也。」
量詞。計算建筑物的單位。如:「一所房子」、「三所
學校」。
約略計算之詞。多置於數量、單位之後。史記.卷五十
五.留侯世家:「父去里所,後還。」續漢書志.第十
一.天文志中:「彗星出天船北,長二尺所。」
機關或機構的名稱。如:「區公所」、「派出所」、「
研究所」。
姓。如漢代有所忠、所輔。
表示指示。相當於「此」、「這」。呂氏春秋.審應覽
.審應:「齊亡地而王加膳,所非兼愛之心也。」唐.
杜甫.亦從孫濟詩:「所來為宗族,亦不為盤飧。」
表示疑問。相當於「何」、「什麼」。國語.魯語上:
「長勺之役,曹劌問所以戰於莊公。」
假設、如果。詩經.鄘風.墻有茨:「中冓之言,不可道
也;所可道也,言之丑也。」左傳.僖公二十四年:「所
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。」
虛字。置在動詞前,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如:「前所
未聞」。論語.顏淵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與「為」或「被」合用,表示被動的意思。如:「他的
作品為一般青年人所喜愛。」
相當於「尚」、「還」。樂府詩集.卷四十六.清商曲辭
三.無名氏.懊儂歌十四首之三:「江陵去揚州,三千三
百里。已行一千三,所有二千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