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在竿上,有特別圖案,作為某種標幟或號令的布帛或
紙。如:「國旗」、「旌旗」、「令旗」、「搖旗吶喊
」。文選.賈誼.過秦論:「斬木為兵,揭竿為旗,天
下云集而響應。」宋.王安石.桂枝香.登臨送目詞:
「歸帆去棹殘陽里,背西風、酒旗斜矗。」
清代軍隊的部署單位。見「八旗」。
※八旗:
滿清時戶口的編制,以正黃、正白、正紅、正藍、鑲
黃、鑲白、鑲紅、鑲藍八種來區別,分為滿洲八旗﹑
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三類。清.瞿蛻園.歷代職官簡
釋.八旗都統:「八旗次序,以鑲黃﹑正黃﹑正白為
上三旗,其余為下五旗。行軍或行獵,則以鑲黃、正
白、鑲白、正藍為左翼,余為右翼。」
清代蒙古的行政區域。相當於「縣」。見「盟旗制度」
。
※盟旗制度:
我國邊疆特殊的政治制度。仿照滿洲八旗制度,在蒙
古人的居地,以旗不同顏色(黃、白、紅、藍、鑲黃
、鑲白、鑲紅、鑲藍)作為部勒部眾的兵制,逐漸成
為寓戶籍於軍籍的政制。
姓。如漢代有旗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