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,阿拉伯數字
作「7」。
文體名。見「七體」。
※七體:
1.人體的七竅,包括眼、耳、口、鼻。國語.鄭語:
「和六律以聰耳,正七體以役心。」
2.文體名。起於枚乘的七發,其後文人競相模仿,遂
成七體。如傅毅的七激、張衡的七辯﹑曹植的七啟
、張協的七命、陸機的七徵等。文尚駢麗,但造字
遣辭與連珠全篇四六不同。
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
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。北史.卷八十一.儒林
傳上.孫惠蔚傳:「從綽死後,每至七日至百日,靈暉
恒為綽請僧設齋行道。」喻世明言.卷十.滕大尹鬼斷
家私:「善繼只是點名應客,全無哀痛之意,七中便擇
日安葬。」
(「七」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
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、「七個」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