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戲。說文解字:「俳,戲也。」段玉裁.注:「以其
戲言之謂之俳,以其音樂言之謂之倡,亦謂之優,其實
一物也。」史記.卷八十七.李斯傳:「是時二世在甘
泉,方作觳抵優俳之觀。」
表演雜耍或滑稽戲的人。見「俳倡」、「俳優」。
※俳倡:
1.雜戲。漢書.卷五十一.枚乘傳:「詼笑類俳倡。
」
2.俳優、伶人。漢書.卷六十八.霍光傳:「引內昌
邑樂人,擊鼓歌吹作俳倡。」
※俳優:
1.滑稽雜戲。漢書.卷六十八.霍光傳.顏師古.注
:「俳優,諧戲也。」
2.古代演滑稽雜戲的藝人,猶今戲劇演員。史記.卷
一一二.主父偃傳:「金石絲竹之聲不絕耳,帷帳
之私,俳優侏儒之笑不乏於前,而天下無宿憂。」
清.王鵬運.沁園春.釂君一觴詞:「平生意,便
俳優帝畜,臣職奚辭?」亦作「俳
」。
一種注重音律、講求字句對仗工整的文體。見「俳體」
。
※俳體:
一種講求字句工巧、重視對偶聲律的文體。
滑稽、幽默。如:「俳謔」。北史.卷八十三.文苑傳.
李文博傳:「通侻不持威儀,好為俳諧雜說。人多愛狎之
。」
見「俳徊」。
※俳徊:
流連。楚辭.王逸.遠游:「音樂博衍無終極兮,焉乃
逝以俳徊。」亦作「徘徊」。
「徘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