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漢字書體。見「篆書」。如:「大篆」、「小篆」
。
※篆書:
書體名:
1.廣義的篆書,是指隸書以前的所有書體,包括甲骨
文、金文、籀文、六國文字及小篆等;狹義的篆書
則指大篆及小篆。相傳大篆為周宣王太史籀所作;
小篆為李斯取史籀大篆省改而成。現今所稱的篆書
,則多指小篆而言。
2.王莽時六書之一,即小篆。
尊稱他人的名字。如:「臺篆」、「雅篆」。
印信。如:「接篆」。
用篆體字書寫。舊唐書.卷一九○.文苑傳下.李華傳
:「華嘗為魯山令元德秀墓碑,顏真卿書,李陽冰篆額
,後人爭模寫之,號為『四絕碑』。」清.龔自珍.己
亥雜詩三一五首之十一:「君恩彀向漁樵說,篆墓何須
百字長?」
刻鏤、銘刻。如:「篆刻」。聊齋志異.卷二.阿寶:
「深情已篆中心。今已人禽異類,姻好何可復圓?」